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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期党校安排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5-05-12 07:11:11

    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树人大学第二十五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能深入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明晰发展党员标准,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二、培训对象

    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支)按入党积极分子20%左右的比例,通过各级党团组织做好党校学员的推荐选拔工作。在高中期间入党的学生预备党员或已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分期分批安排培训。

    三、培训时间

    统一授课从4月中旬(第八周)开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网上党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党校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任务,学习任务没完成不得参加党校结业考试。

    2、集中授课: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等,集中开展辅导授课。

    共安排三次集中授课,党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授课时间,进行统筹调整,于开课前下发学习教材、授课计划,落实讲师团的授课任务。各学院要按计划做好与授课教师的联系工作。

    3、教学实践:在培训期间,每个培训班要分小组开展一次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间四小时以上。通过开展实践活动,使入党积极分子强化责任,学会奉献,体悟感恩,提高自身素质与修养,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发挥入党积极分子的模范带头作用。

    活动结束后,要求各学院组织小组实践成果汇报,并评定学员分数。各学院推荐1-2个小组的优秀成果,参加学校层面实践汇报。

    4、分组讨论:在培训期间,以小组为单位,围绕学习内容或指定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讨论。

    五、总结考核

    党校统一组织闭卷理论测试,统一阅卷。党校学员的综合考核分数组成:理论测试成绩占50%,教学实践评定占30%,党校培训期间表现(含线上线下学习情况、课堂表现、课外表现等)占20%。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核定学员考核等级。

    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支)要做好党校总结工作,召开结业典礼,总结成绩,表彰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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