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2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定,拟保留5个校外教学点,新增(重新备案)2个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97151,邮箱:790586725@qq.com。
浙江树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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