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并报请学校党委审批同意(批复文号:浙树党〔2025〕60号),现对支部委员作如下分工:
李中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工作;
齐瑞成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组织工作;
王晓瑜同志任纪检委员,负责支部纪律检查工作;
谢凌云同志任统战委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黄洁同志任宣传委员,负责理论学习、宣传思想工作。
中共浙江树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