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18日考试监考培训通知
2015年10月17日、18日我校考务中心将承担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2015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理论知识统考的考务工作,为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请参加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老师于考试当天上午7:50,下午参加的监考老师12:50分别到B2-101(每个考场的前两位监考老师)和B2-103(每考场的后一位监考老师)教室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议, 18日下午参加2015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理论知识统考的监考老师于12:50到9号楼203教室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议。各监考老师务必准时参加,不得缺席,请相互转告。
另外,从本月开始所有监考费按月发放,直接打建行卡,没有建行卡的老师麻烦去办理一张建行卡,本次需提供身份证和建行卡号复印件,并填写对外考务监考人员银行及工号信息表。
浙江树人大学对外考务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注:请不要随意换人,若确实有事请于考务中心联系。
10月17日、18日的监考安排表请进入继续教育学院网页→考务中心查看。
附件:对外考务监考人员银行及工号信息表
工程造价师考试安排.xls
消防职业考试安排.xls
对外考务监考人员银行及工号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