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审核,2017年以下学员具备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获得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6月24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0571-88297168;林老师,0571-88296960。
浙江树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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