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考委关于在产品质量工程等
自考专业中试行大选修制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各主考学校:
经专家论证,我省将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自学考试产品质量工程等31个专科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等30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试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质和意义
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即“同层课程超市”,指的是在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扩大选修范围,打破课程选修的专业界限,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科背景、岗位要求和社会需求在相同的学历层次上跨专业选修。实行“大选修制”,旨在贯彻以人为本和学分制的理念,充分发挥自考生的学习主动性,实现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需求的三位统筹。
二、基本内容
1、每个专业的专业计划(包括课程设置)仍按现已公布的执行,但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四类调整为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三类,在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中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包含思想理论课和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课程;思想理论课按照全国考委的有关规定设置。
核心课程是指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主干课程,包含本专业主要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
2、公共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考生必须按要求学习和考试。对选修课程,考生既可在本专业考试计划推荐的选修课程中按学分要求选修,也可以在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同层次专业中选修。考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学分的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请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周知考生。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