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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自考委关于在产品质量工程等自考专业中试行大选修制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2-04-13 13:41:40

    浙江省自考委关于在产品质量工程等

    自考专业中试行大选修制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各主考学校:

    经专家论证,我省将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在自学考试产品质量工程等31个专科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等30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试行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质和意义

    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即“同层课程超市”,指的是在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扩大选修范围,打破课程选修的专业界限,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科背景、岗位要求和社会需求在相同的学历层次上跨专业选修。实行“大选修制”,旨在贯彻以人为本和学分制的理念,充分发挥自考生的学习主动性,实现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需求的三位统筹。

    二、基本内容

    1、每个专业的专业计划(包括课程设置)仍按现已公布的执行,但课程结构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四类调整为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三类,在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中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包含思想理论课和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课程;思想理论课按照全国考委的有关规定设置。

    核心课程是指实现本专业培养目标所必需的主干课程,包含本专业主要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

    2、公共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为必修课程,考生必须按要求学习和考试。对选修课程,考生既可在本专业考试计划推荐的选修课程中按学分要求选修,也可以在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同层次专业中选修。考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通过考试达到规定学分的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请各市、县(市、区)自考办(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周知考生。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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