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考委关于开考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中国市场学会《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号)精神,为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培养复合型实用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我省开考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简称:SMAT)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现将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计划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考试计划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计划由全国考委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制订,我省按统一计划执行。
二、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和销售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在省自考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销售管理专业自学考试的考试实施、考务考籍、社会助学管理和学习媒体供应等工作,按我省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浙江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
三、由浙江工商大学任销售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浙江树人大学任销售管理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在省自考委的领导下参与评卷等工作,负责实践环节培训考核和毕业审核,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浙江树人大学可组织本校学生参加该专业专科起点本科的学习和考试,其毕业证书由浙江树人大学副署。
四、中国市场学会在我省有自考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中确立项目培训服务机构,按照我省助学管理有关规定,开展销售管理专业和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的助学工作,组织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的集体报名。
五、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和销售管理专业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学习者均可报考。根据全国自考委的规定,销售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和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设置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以下简称证书课程),只在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中安排,考生获得证书课程的单科合格证,按附件一的规定获得相应的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后,可继续参加销售管理专业其他课程的自学考试,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试,其中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销售管理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中国销售管理水平证书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举行,在我省首次考试将于2011年11月进行,销售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每年于4月、10月进行,在我省的首次考试将于2012年4月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详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